【保密我知道】**期:定密的主要內容
為加強對保密法律法規(guī)制度學習,我們?yōu)榇蠹以O計了“保密我知道”版塊,將和大家分享一些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知識常識等內容,并設置保密知識小測試,以此提升大家做好保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期 定密的主要內容】
機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本機關、本單位的法定定密責任人,對定密工作負總責。根據(jù)工作需要,機關、單位負責人可以指定本機關、本單位其他負責人、內設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為定密責任人,并明確相應的定密權限。
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一要嚴格遵守定密權限,二要嚴格按照保密事項范圍,三要根據(jù)國家秘密事項的特征,綜合判定國家秘密事項一旦泄露給國家安全和利益所造成的損害程度,并根據(jù)判定結果最終確定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
保密法第十五條對保密期限作出明確規(guī)定,實踐中,應當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是關于保密期限確定的依據(jù)。機關單位應當對照相關保密事項范圍的規(guī)定,確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保密事項范圍沒有規(guī)定具體保密期限的,可以根據(jù)工作需要,在保密法規(guī)定的保密期限內確定。
二是關于保密期限的具體形式。保密法第十五條第三款明確了保密期限的具體要求,規(guī)定機關單位應當根據(jù)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秶颐孛芏芄芾頃盒幸?guī)定》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國家秘密具體的保密期限一般應當以日、月或者年計。不能確定具體保密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解密時間即具體的日期或時刻,解密條件應當明確、具體、合法。
三是關于長期的問題。考慮到有些國家秘密事項長期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即使確定為最長保密期限,也難以滿足保密需求,有的保密事項范圍規(guī)定了其保密期限為“長期”。對該類事項,機關單位定密時,不得擅自作出改變其保密期限的決定。有足夠理由認為保密期限不能確定為“長期”的,應當提請制定保密事項范圍的中央有關機關或者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決定。
四是關于保密期限的計算方法。保密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標明的制發(fā)日起計算;不能標明制發(fā)日的,確定該國家秘密的機關、單位應當書面通知知悉范圍內的機關、單位和人員,保密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計算。
國家秘密知悉范圍的確定,應當把握兩個基本原則。一是工作需要原則。確定國家秘密知悉范圍,應當根據(jù)工作需要確定,這也是國際通行做法。二是最小化原則。定密機關單位應當把知悉范圍盡可能限定到具體人員,無法限定到具體人員的,應當限定到具體的知悉機關單位。關于國家秘密知悉范圍之外的人員,因工作需要確需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經(jīng)過機關單位負責人批準。
二
、判斷題
一、1.法定定密責任人 2.國家秘密標志 3.秘密
二、1.√ 2.√ 3.√